目前分類:【胡言亂語】 (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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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記得我以前讀高中的時候,往往要騎腳踏車趕通勤,由三民路轉中山路的紅綠燈
  偏偏要等非常非常久。這種「非常非常久」可不是上學快遲到而產生的錯覺,而
  是一種真實實驗下產生的論述!

  每天早晨,我媽便會幫我準備一份三明治,讓我帶著當早餐吃,但是每當我趕上
  學時,總會在那個紅綠燈等很久,每次只要七點二十分時,還沒通過這個紅綠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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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第三課,筆戰先生


  作者:胡說,字八道。爸爸幫他買橘子時,跨過鐵軌,遭火車輾斃,由媽媽撫養
          長大,從小患有眼翳病,媽媽每天晚上都把他喚醒,用舌頭舔他的……,
          沒事喜歡站在河邊看小魚力爭上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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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在跟你們說我的怪癖之前,我先來談談我的宿舍生活。宿舍,故名思義就是由很多
  學生住的地方,到處都有,隨手可見,沒什麼特別的。

  有宿舍當然就會有室友,我這個室友沒什麼不好,人帥功課好,雖然他很愛找我挑
  戰三國志系列,不過這並不是重點。基本上他還算正常,除了偶爾會有一些突發的
  想法,然後做一些我覺得相當不可思議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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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台中的夜晚很漂亮,是那種城市特有的美,讓人很想騎著車吹著風,然後在路燈下
  漫無目的的閒晃。聽著夜晚的車聲,有種很獨特的感覺!總有天一定要騎車去看日
  出,然後要在山上看日出,這樣的話天亮的時候才會有鳥叫,而不是早餐店起來開
  門,我在心裡這麼說著。

  剛有著這樣的念頭,就放下書本跑去晃了一下,跑到7-11的時候想到香皂愈來愈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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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osolemio,八個英文字母的組成。

  當年剛接觸網路的時候,面對著頻繁的會員申請,資料填寫,常常許多有意義的帳
  號被申請走了,不然就是這個站可以,那個站不行,搞得自己老弄不清楚,我在哪
  個站的帳號是什麼。

  諸多的英文組成,哪個能代表網路上的我,便成了一個有趣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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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我的情緒從這個遊戲開始低迷,好吧,你可以覺得這個人怎麼這麼無聊,這麼說我
  並不反對,事情是這樣子的,因為這是個漫長的夜晚,所以在室友的慫恿之下我們
  開始玩起了這款遊戲,詭異的三國志系列。

  室友選了曹操,基本上他是系上書卷獎,體育很棒,家境小康人緣也不錯,所以智
  力九五武力九三的曹操說實話還滿合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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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這個問題問的好,先在這邊鼓勵你這種發問的勇氣。試問當錢掉在地上的時候
  誰沒有佔為己有的衝動?但是千萬不要小看偷瞄、彎腰、撿錢這三個動作,所
  謂台上一分鐘,台下十年功,如何撿錢這個技巧可是許多人一生都在追求的神
  乎其技。

  首先要記得眼明、手快,臉皮厚,充分備齊這三個要件之後,撿錢對你而言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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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很多地方都有一些民間風俗,所謂的「風俗」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就是風尚
  習俗,換句話說就是一堆吃飽沒事幹的人相約一起幹一些無聊的事情,通常是在慶
  典、節日、廟會的時候同時舉辦,藉此炒熱氣氛。

  簡而言之,就是鄉民。

  比方說搶孤、蜂砲、划龍舟、年夜飯之類……最近幾年最流行的就是脫衣舞了,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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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就好像是壓抑了太多的情緒,累積了太久的疲勞,然後在臨界點的時候突然決堤一
  樣,然後我就開始難過,先從流著鼻水開始,然後打起噴嚏,最後感到渾身發冷,
  喉嚨乾癢,直到自己躺在床上發著冷汗睡著,卻又夢到惡夢才驚覺自己生病了。

  噴嚏打個不停,人也開始反胃,然後衛生紙的使用量激增,看起來就像幹了某種事
  情一樣,所以室友對我發出鄙夷的眼神,等他陪我裝開水吃藥之後,才還我一個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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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Dec 07 Tue 2004 07:45
  • 早餐

  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,隔壁房間的在吃早餐,室友在吃早餐,隔著螢幕不知道長
  怎樣的網友一邊打著訊息,也在吃早餐。這樣的文章開頭在作文課一定會被老師退
  件,而那個作文簿由講台飛向地板的動作,雖然只有短短的一瞬,但應該還是個完
  美的拋物線吧,我想是的。

  音樂是李斯特的匈牙利狂想曲第二號,我的手指劃過塑膠製的鍵盤,寒冷的冬天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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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《內容殘忍、殺性強大,不喜勿看,看過恕不負責。》

  深夜沒睡,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幫室友打蟑螂。別看他人高馬大的,在蟑螂的面前
  可是腿軟的很,看他抱著枕頭要來我房間睡,就知道他又跟蟑螂有親密接觸了。

  其實這也沒什麼大不了,一物剋一物很平常。況且話又說回來,生物的本能就是
  這樣,小嬰兒看到狗狗,自然而然會摸他的短毛跟他玩耍,看到蟑螂可能就踩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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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「人與劍身共熔,必成絕世好劍!」「神經病,你把恁爸當作小叮噹喔!」

  神經病!女主角根本白死的!記得以前學過一點,印象中古代人之所以以身投爐,
  應該是由干將、莫邪這兩個「斷髮剪爪」鑄劍的傢伙所開的風氣。書上說他倆「釆
  王山之鐵精,六合之金英,開爐冶煉」,其中鐵精我想應該是高品質的鐵礦冶鍊出
  的高質量的海綿鐵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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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那年,是我十八歲的夏天,我考到了台中的這所學校,如果真的要說對我造成什麼
  樣的改變,我想,是因為我認識了她。我永遠忘不了那天,那個和他邂逅的下午,
  是個陽光和煦星期三,下午。

  那天,她穿著黃色的薄外套,白色的T恤,讓人感覺心中一股溫暖,好像窗外的陽
  光,如果不是因為在地下室上課,我幾乎想看看窗外評比她和陽光的美。她看起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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